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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9, 2012

家鄉的民主(1): 選舉是以四年為一期的感情關係

小心, 你的選票正把權力讓渡給人, 合法的從你口袋中領錢, 而
"政客做事情用的是我繳的稅金,所以我有權利跟義務去修理他們"
(by 國寶級白目馮光遠)

(家鄉民主大事要到了, 我沒有那樣的經濟資源可以回家投票, 我只能用比較"經濟實惠"的角度來寫篇文章. 這本來用另外一個角度來寫, 但最後我決定試圖用一種新的看法來陳述, 把另外一個版本寫成另一篇.  希望大家珍惜手邊有的選舉權, 作出一位民主社會公民的決定.)

我心中一直想要回答我一些朋友們的問題

選舉到底甘我屁事?
身邊有朋友會說, 民主體制與否對於我們的生活好壞並不相關, 我們只是在機械性的從事一項行為 (然後有人覺得連做都懶得去做了, 超無奈的)

每個任期結束之前我們會進行一次所謂的"選舉", 得票高的人會在接下來的任期當中, 從事他們被賦予的行政權或者是立法權, 舊的任期即將屆滿, 我們會再繼續進入一樣的過程.

然而, 在任期與任期之間, 一般的人民並不會直接感受到這些"被我們賦予權力的人" 對我們生活直接的影響, 一般人最直接關心的事仍舊是:

"我們自身, 以及我們身邊所愛超過自身的人."

要怎麼樣實踐這樣的關心, 當然, 就是透過工作, 透過提供服務或者勞力換來的所得, 再換取實質的經濟物資來讓自己或者是身邊的人感到開心.(抽象的經濟學名詞叫做換取效用, 但效用這個字實在大家都搞不清楚那是啥)

但這中間有三件事情很重要: "所得", "消費"跟 "課稅"

1. 你的勞動成果有適切的給予並且保護嗎?
2. 在商品市場上你消費的物品的安全, 有受到保障嗎?
3. 最後, 也是最重要的, 也是最可怕地被視作理所當然的:"" 你交的稅合理嗎? 他們有被妥善的運用嗎?

身為選民, 你們怎麼可以在沒有深入了解的狀況下把攸關自己口袋, 自己勞動成果
被透過選舉這個模式, 賦與一個你壓根兒都不了解, 甚至於跟自身經濟利益根本反對的政黨, 被國家體制以"法律"合法掠奪徵收的權力白白的送出去?

所以投票之前我希望大家都問過自己這三個問題, 過去四年的執政團隊是否在這三個議題上進行了正確的政策? 對於任何一個議題有所保留, 就應該要修理他們.

在自由的市場經濟裡, 市場已經會經常失靈了, 政府的失靈還加劇市場失靈的狀況, 就代表政府應該要被更替了!

再次得講這句話:
"政客做事情用的是我繳的稅金,所以我有權利跟義務去修理他們"

這種機會四年來只有一次, 好投票, 不投嗎?

最後我必須引述最近一個朋友所寫的文章, 也就是標題
 "讓我們以分手為前提交往吧"
(雖然不全然同意其論述內容, 但是我喜歡他的精神)

投下一票, 是期約四年後我要絕對要跟你分手, 你得多做些努力讓我留下.
不論如何, 1/14, 大家去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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