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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14, 2012

從西班牙的"白象"機場來談債權的代理問題

西班牙的白象  Telegraph (Oct.05, 2011)  by Fiona Govan



白象是什麼? 白象在英文的裡是常用的一個比喻, 指的是對持有者來說有點價值, 但維持成本卻跟價值不成比率的東西。 此詞的來源有一說是來自泰國。泰國國王討厭某人的話,就送他一隻白象,讓他在維持這隻白象的過程中受到困擾,甚至因為經濟壓力而破產。


這種事情,換到投資界,或是運動界都很常見。花了大把銀子併購公司,卻又達不到合理的投資報酬,倉皇出售。早些年的BenQ Siemens案,對台灣人並不陌生;而運動界一票"薪水小倫",更是讓球迷們津津樂道。

不論是出售或者是破產清算之後,受害最大的,多半是出借資金的人。在現代金融體系中常是銀行,或者是出資的納稅人。問起來,誰都不想要當那個"出錢"養白象的冤大頭;但偏偏這世界又有這麼多冤大頭。


那麼怎麼辨別白象問題?怎麼樣停止當冤大頭?私部門上與公部門上有很大的不同。

私部門對於白象問題的控制
私部門金融,可以看成創始股東的直接投資,或者是透過銀行的間接投資。不管是透過哪種方式,多半可以有下述兩種對於風險控制的方式,來避免公司或者個人投資了"白象",而其他人得承受後果的問題。

現金流量/風險的預估+利率設算
私部門的舉債"人"通常是可以創造現金流量的單位(公司/法人),而銀行也通常可以在一定的範圍內"預估" 這個創造現金流量單位未來價值,來評估是否要進行放款。

決定放款之後,利率的設算就相當重要。如果說整體計畫不確定性評估起來偏高,那麼間接投資還可以透過利率的設算調整來成為"監督"經理人的機制。因為公司必須要能夠良善的營運來保持自己能夠支付特定利率的條件,因此透過利率的調整可以迫使經理人妥善衡量自己的狀況,也算是監督機制的一環。

雖然我們清楚在商言商,利率設算與風險控制相當重要。但是在實務上,私部門融資也經常出現與評估背道而馳扭曲的作法。在台灣, 不管是"產業政策"由政府主導的貸款,或者是因為"游資過多"銀行不得已放貸,在利率的設算上都不見得反映風險的本質。

在Posner著作的"The Crisis of Capitalist Democracy"一書中提到,央行對於這樣的狀況要負起一些責任。銀行貸款看的是"利差",而非利率的絕對值。這樣利差的來源,央行有設定基準利率的工作。換句話說,利率基準拉高(升息),才會逼迫銀行去篩選計劃,也才能使間接金融的風險定價更貼近真正的計劃風險。


舉債條款的控制: 適切控管代理人問題
在創投的研究跟公司理財的一些研究裡提到,透過債務條款的限制,公司的代理問題可以得到比較合理的解決。

經理人因為必須要滿足債務條款的目標,下個階段的融資才能夠繼續進行。因此,經理人容易卯足全力去衝刺他們的目標。也就是,採用法律條款的方式來迫使借款人就範。


這些東西在公部門舉債上仍然適用嗎?


公部門對於債權的評估:

公部門舉債上,有一個顯然異於私部門的條件,在於出資人。私部門的出資人,如果以銀行來說,"銀行 v.s. 公司"兩方的協商權力可以是差不多的。公司怕銀行斷銀根,銀行怕公司經營不好,因此兩方的往來跟監督會較為頻繁。

以公債的角度來看,出資人有兩種:國內或國際的金融機構;還有經常被忽略的是"稅收來源",也就是一般民眾。而一般民眾對於公共建設的制裁,就是落在選舉上。

金融機構在對於公部門的債務/建設計畫評估,可以如同私部門融資一樣,給公部門執行建設單位各式各樣的限制來控制。但是納稅人,身為另外一種型態的出資人,卻鮮少能夠"集體"來監督政府執行預算的狀況。

我們回到西班牙的例子。


代理問題: 舉債條件並沒有辦法合理控制

當西班牙的經濟危機持續進行的同時,很多所謂的"白象"工程的進行狀況逐漸浮上檯面,揭示於公眾檢討。西班牙的高鐵建築超過法國成為歐洲高鐵密度最高的國家的同時,Prof. Xavier Sala-i-Martin就曾撰文批評這樣的建設是過度浪費的。

回到白象機場,那篇新聞報導主要提到的是三個機場:瓦倫西亞自治區(150million),在阿拉貢(Aragon)自治區,及卡斯提亞拉曼洽(Castilla de la Mancha)自治區(1 billion)。這些機場在建設之初,都已促進當地的觀光產業,提升貨運需求,以及彌補受到房地產不景氣衝擊的西班牙經濟透過建設再次活絡的理由推動。目前,這些機場都出現了營運的問題。

從代理問題來看的話: 

執行計劃者(當地政府)是使用中央政府撥付的預算,以及地方稅收。因此,我們可以視作出資人西班牙中央政府,以及所有的納稅人,委託由地方政府執行。


第一層的代理問題在於中央與地方政府的監督關係,以及納稅人與政府之間的監督關係。


第二層的代理問題在於銀行同步跟進的放貸,不管是借貸予西班牙中央政府國債的金融機構,或者是跟隨計劃進行放貸給地方政府的西班牙地方型金融機構。

中央政府/納稅人 v.s. 地方政府代理問題:當時的西班牙中央政府(西班牙社會勞工黨,PSOE),在房地產業受到外來衝擊的同時,在政策激辯之後採行了由政府開支彌補國內地產業需求不足的情況,為這些"建設"案起了頭。

負責計劃的地方政府首長當然就會提出各式各樣的建設案,而當時的反對黨,人民黨(Partido Popular)主政的區域對這樣的方式當然積極。社會黨雖然主張開支,但開支多半著重在社會福利,並不必然增加"實體建設"。

要進行這些開支,當然得有適切的評估。當初建造前的估算,就已經出現不少問題。如:瓦倫西亞自治區的新機場離現有的主要機場太近,或者是阿拉貢自治區當地產業根本無法撐起營運機場所需要的載客載貨量。

在此,兩者的利益開始分歧的。中央政府有維持預算平衡的壓力,而地方政府有維持"有建設,有對選民負責"這樣的概念,來更加鞏固政治的權力* 。PSOE在進行過程中的確有打算停止撥款,但並不成功。

標題雖然打上中央政府/納稅人 v.s. 地方政府,但納稅人/投票人並不一定買單中央政府所謂"負責建設"的想法。地方政府有誘因去提出氾濫的公共建設計劃,而買單的並不會是他們。在政治體制下設計的監督機制,並不會懲罰推行建設計畫的政治人物。或是,公眾對於建設計劃的監督多半是一無所知。


選民最終投票時,在以下這兩種情況下選擇
1.) "有建設,有交代"這樣的投票邏輯出發;
2.) 建設計畫最終的帶來的傷害會回饋到自身通常,選民最終會選擇前者。要透過政治體制給予這樣的政治人物監督的機制來得既慢,又不直接。


金融機構 v.s. 政府代理問題:
更嚴重的代理問題,出現在金融體系,尤其是在西班牙的地方金融的信用合作社體系(Caja/Caixa)系統。多半這些地方金融體系與當地政治人物關係良好,自然也就沒有執行一般金融體系對於融資案嚴格把關的程序。此外,如果建設案已經開工,那麼不管要再多丟多少錢進去,地方金融體系只能買單。畢竟不買單的結果會造成初始投資完全收不回來。因為這樣出現的金融缺口,可以從Bankia的倒閉收歸國有作為案例。而不少其他的地方金融都出現這樣的問題。


中央政府得面對更多元的金融體系。國債投資人還包含了國際投資人。地方金融體系被拖垮後,國家進入接管,國債的狀況也隨之惡化。
這樣的成本誰來負擔? 

除了銀行之外,還有國際投資人(在希臘問題狀況下國際投資人被迫接受債務折扣)。而若銀行收歸國有,更是全民的納稅錢買單,而所謂全民,在歐盟整體救援的概念下,還包含了其他歐盟國家的納稅人。


層層推展後,代理問題的解決方式:監督機制與獎懲機制,很難落實在實際的操作上。雖然歐盟以及國際銀行會對於這些特定國家設定出更嚴格的標準,更甚者有可能完全將他們踢出國際金融市場。然而,在事件發生之前,監督不是付之闕如,就是沒有辦法有效執行。這也間接造成最近歐洲議會選舉,疑歐派對於歐盟整體管理的鬆散的抨擊,受到民眾認同,增加席次的狀況。

歐盟:代理問題是地方風險,各國風險或總體風險?

目前歐盟各個國家的借款/國債利率,反映了部分"單國"的風險本質。然而,在一次又一次的紓困下,借款本質也不斷的遭受干擾跟扭曲。也隨之把風險傳遞到了其他表現較佳的歐盟會員國身上。

如何反映出"歐元區"這個整合經濟圈的風險本質?成為歐洲學界深入討論的焦點。對於希望歐盟更進一步整合的學者認為,加強監理機制,落實獎懲以降低代理問題,有助於歐盟成為統合的債券發行體,來承擔風險來降低借款成本,進一步防止歐洲債務危機進一步擴大,以有利籌資來實行促進成長的其他經濟方案選項。
若以亞洲的狀況來類比,這樣的災難多半會落到一般公眾身上。亞洲幾個經濟體的國債多半透過國內高額儲蓄來融資的。全國國民很高的儲蓄率用來購買本國低利率的公債,做為無風險利率。這樣的公債難以反映出該國,或者是特定計劃的的風險本質,更讓代理問題的監督落到一般納稅人身上。然而,從較正面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國債集中於內債,代理問題的解決方式最好的就是換掉胡亂浪費的政治人物,並且公民有意識地,持續性地,要求政府對於他們的公共建設計畫透明公開。監督機制反而容易落實。

結語:政府花錢不是萬靈丹

凱因斯學派擴大公共建設的概念中,政府是否過度"浪費",成為最需要被檢視的一個環節。在私部門投資減緩的同時,由公部門來進行"花錢"的動作,概念上並沒有錯。但是公部門的建設有相當多的"代理人",這些"代理人"缺乏一個完整的監督機制,就如同上面的例子呈現出來的。如果公司經營不善,付不出銀行貸款,可是要倒閉關門的,受害的會是該公司的出資人與員工。但是公部門如果出現過度鋪張浪費,而且在沒有人會期待他倒閉的狀況下,受害的可是在該經濟體內的所有納稅人,得咬緊牙關把這些債務清償。

監督機制(民主理論中的三權制衡)來得慢(任期),缺乏集體效率以及資訊不對稱,讓凱因斯學派本該立意良善的經濟政策很容易造成無止境的浪費。除了一般公民對於政府的大餅應該採取懷疑的態度外,持續性的監督,成為人民的最佳選擇。

最後,我想引述凱因斯在1926年的這句話。


政府(存在)的重要工作並不是把現在社會中個體已經正在從事的活動,在做得好些。而是做些現下根本沒有被做到的事(凱因斯, 1926)
"The important thing for government is not to do things which individuals are doing already, and to do them a bit better or a bit worse; but to do those things which at present are not done at all."
John Maynard Keynes The End of Laissez-Faire(1926)


* 鞏固權力在瓦倫西亞自治區的的機場出現了一例相當諷刺的狀況:該機場還花了30萬歐元來建造一座雕像, 該雕像貌似以該地區的地方首長來建造的.

延伸閱讀:
怎樣創造出西班牙最窮困的城市 by Fiona Govan, May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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