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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6

真實生活與經濟學:誰的成本?誰的利潤?誰的道德?



荷蘭國鐵 (Nederlandse Spoorwegen)推出了早上9:00後的團體票種:以4人€ 55歐,每人€ 13,75 開始,每加入一人,單位票價就會更低。上限到10人,每人票價€7。這個折扣有多深?從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到阿姆斯特丹市中心,約14分鐘的車程,來回票價為 €8.40。

然而,這樣的群體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享有折扣。幸好我們有臉書(科技!),臉書上有各種不同的群體,目的在於找到10個同目的地的旅行者,享有這樣的折扣。

在這些背景設置上,在社會中發生甚麼樣有趣的事情?


廠商的經濟決定:填補使用率較低的時段
離峰時間的使用率,一直是大眾運輸系統需要克服的問題。提供大眾運輸系統的特性,來自於承擔列車不管甚麼時候都需要啟動,營運成本幾乎是固定的。

因此,離峰時間要如何填滿客戶,成為大眾運輸系統營運商主要的課題。換句話說:能夠帶入更多的客群,就能夠回收付出的固定成本。

荷蘭國鐵在推出團票之前,有各種不同的打折方式。他們先定義離峰與尖峰時刻,推出離峰時刻(Daluren/Valley hours, 谷地時刻)特價方案。

尖峰時刻,就是周中上班通勤時間6:30-9:00,以及下班通勤16:00-18:30。其他的時刻就為谷地時刻。這樣的特價,享有一般費率40%的折扣。如果你需要再任何時刻都享有折扣,有另外的特價方案,然而,在尖峰時刻也僅僅享有20%的折扣。

這樣的折扣與荷蘭全國通用的旅行悠遊卡 OV-Chipkaart連結:購買折扣後與個人的悠遊卡連結,在進出站扣款時就將會得到該方案的折扣。

這樣的折扣雖然有吸引力,但有許多限制。比如:這樣的方案多半要以整年/整月購買,客戶並不能明顯預見整年度的旅行時數是否划算。對公司來說,這樣的方案是吸引"個人",能夠帶入的旅客有限。離峰時刻多數火車還是空著的。

因此,荷蘭國鐵就想出了新的方案,希望能夠帶入"團體客",將離峰時間的承載量再次提高。

這就是團體天票開始起源:鎖定團體客族群,如:觀光客,學生,以及任何不用再固定上下班時間使用的"團體"。這個方案,讓這些群體享有更深的折扣。

團體天票票價是依人數變化,而非距離。如果旅行的距離越遠,折扣越深。以我居住地到機場的距離來說,單趟為€19,40%離峰價為€11.40。然而,10人團當天來回票僅僅需要€7。也就是說:用全票來回票價來計算,€7的價格是原價的18.42% (18折!)

團體如何定義?荷蘭國鐵的團體天票,在執行政策上是希望是事先認識的。從他們的服務條款與政策說明中一段話中指出:
"一個"群體"包含一群已經認識的人*,他們今日要去共同的地方,從事一項共同的活動。"
這樣的團體天票,意外地成為一個有趣的經濟課題。我們可以區分成廠商與個人互動,以及個人與個人互動這樣的經濟活動。

個人的經濟決定:享有更低的票價
經濟人種(Homo Economicus):一種在經濟學上呈現的人類樣態。代表個人多數時候於理性(Rational),狹域自我利益(Narrowly Self-interested)為出發,追求主觀定義的目的最大化(Subjectively-defined)。
在經濟學上,對於個體的討論多半開始於"理性個人"。當然,這個強烈的假設已經經過多種不同的修正,然而至少,人在自己可以思考計算的範圍下,找尋達成固定目標下,實現最小成本的方案, 或者是固定成本下達成最大利益的方案,成為"經濟人種"主要的特色。

那麼,這樣的定義,如何投射到這樣的"團體天票"上呢?
1. 每個人想要達成的目標是特定的:比如說本周末到阿姆斯特丹
2. 達成這個目標有不同的方案:單純火車,與他人共乘,購買年度打折專案,或者是,團體天票。
3. 付出的成本:時間,自由彈性,金錢成本。 
你發現了嗎?從上面這三點簡單的問題來看,我們可以看成"到達阿姆斯特丹"是固定目標,其中帶給每個人的效益(Utility)是固定的。付出的成本,可以是時間,可以是自己的自由彈性,或是最簡單的金錢成本。

我們經常可以發現:時間,自由彈性這兩項變數,給每個人帶來的好處不見得容易衡量。最簡易衡量的是金錢成本。簡而言之:是人,都想挑最便宜的方式到達目的地。

這就是"經濟人種"最簡單的生活實踐,而適用到團體天票上,會是如何呢?

廠商與個人互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陌生人透過"科技"實踐的合作關係
如同上面所提,公司政策的"團體",是希望透過認識的團體。然而,服務條款對於這樣的契約行為很模糊,沒有進一步定義甚麼是"事先認識"。(*荷文的原文很有趣,寫作 vooraf gedefinieerd,英文叫做pre-defined,可是天曉得甚麼叫做pre-defined的群體?)

因此,透過容易聯繫群體的科技平台,臉書(Facebook),來找尋共同目的地群組,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這些群體以各大荷蘭城市作為終點,加入者可以在上面自由找尋同一天旅行的同好們,以湊成10人為目標,享受最低票價。如:"NS Group Ticket Amsterdam",就有約47,000人。而其他城市,如:愛因霍芬(15,000人),格洛寧根(約12,000人)也有不少組員。

臉書可以促成阿拉伯之春這種革命計畫,也可以促成生活中省錢這樣的小事。

荷蘭公共電視(Nederlandse Omroep Stichting, Netherlands Broadcasting Foundation, NOS),以"團體折扣方案在臉書起飛" (Groepskorting NS neemt vlucht op Facebook)為題,報導臉書上團體天票的生態。在訪問荷蘭國鐵發言人對大家使用臉書糾團的看法時,他表示了正面的態度:
"這樣好極了,這些乘客在離峰時間將車廂填滿了。" ("Dat is prima, want de reizigers vullen met elkaar mooi de daluren"
然而,這是實話嗎?

一位荷蘭學生Alex Bondor寫了個Grouptickets.nl的網站,然而不久之後就被國鐵公司要求移除。甚至他們還要求他把臉書群組關閉。不過,他不是臉書群組管理者,所以無法照辦。

有趣的是,像Grouptickets.nl這樣的網站出線的原因是甚麼?

合作關係中個體的差異:誰來承擔時間成本與金錢風險
我們回到一般消費者的視角。他們可以透過臉書來聯繫共同的目標。然而,落實10人團體的購票與票務寄送,還有一段操作上的距離。

這到底是怎麼樣執行呢?

臉書群體上的訊息是分散的,很多人通常只打出:"今日還有票嗎?我這兒有2人"這樣的訊息,等待回應。通常,討論串中的回應是:"我有1人","我有2人"。但,這並無法有效的組成一個群體。請記住:10人的團體才是每個人心中的最大化目標。
大家會再開一個小團,小團中有個主要負責人。這個負責人會承擔向每位成員收款,取得每個人的E-mail信箱,然後負責向NS平台購買並寄送到每個人的個人信箱。
上面的手續,通常是一個小時內會完成。然而負責人除了得到每個成員的"感謝"之外,通常不會要求額外的費用。

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一般成員與負責人之間的差異:一般成員只要轉帳,螢幕截圖,給出電子郵件信箱後,就可以等待電子票到信箱來,不需要額外付出時間。然而,負責人則要等到每個人都轉帳,蒐集資料,並且完成最後的購買分送動作。

這些事情並不難,但是很耗時耗工。

如果說:每個人的工作都該被用"價格"衡量,那麼,小組的負責人額外付出的工作,應該要有機會被計價。

這就是Grouptickets.nl成立的原因:讓這樣的過程備更有效率地進行。然而,我沒有機會在網站還在線的時候造訪,無法確定他是否有透過這樣的機制收費。

收費是否"道德"?時間成本的具體化
"收費"這樣的概念,在臉書群體中撩起軒然大波。有人認為,透過組團向成員收取€0.50的額外費用,是"不道德"(Unethical)的。

首先,我們先看這樣的利潤是多大?在10人團體,扣除掉負責人自己也使用票的狀況下,收取額外衍生€ 0.50的"利潤"是€4.50;若收取€1,則是€9。

對比基礎?我們可以從荷蘭政府網站看到薪資相關資訊
荷蘭23歲以上的勞工最低基本工資。日薪8小時工作為€70.95,換算成時薪約為€ 8.90。
換句話說:就算收取€1,這位負責人綁在電腦前的協調工作,也頂多跟最低薪資打平。

其次,我們可以來看看"不道德"的理由是甚麼?

有人說,這樣的行為是把群體的互信基礎計價,不道德。


然而,我們從參加團體的負責人跟成員之間時間付出的差異,可以發現雙方並非一致的。如果,"同工同酬"是一種道德觀念,而反面解釋為:"不同工不同酬"。那麼,負責人額外付出的不同工,是否應該要被"報酬",才符合"道德"?

有人說,這樣的行為會威脅臉書群組的存在,荷蘭國鐵可以終止計畫,或者是關閉臉書群體。

這樣的論述看來有點道理:負責人從中獲利了,但是威脅到所有的人以後都不能方便的糾團。這樣利潤走向少數人,害處是全體要承擔。

然而,荷蘭國鐵要採取行動關閉這些臉書群組,也需要衡量計畫成效。目前,只要有更多乘客在離峰時間上車,荷蘭國鐵仍然會滿意這個計畫執行的成果。

最後,是對於荷蘭國鐵的營收。有人說這樣的計畫如果大幅度推廣,造成多人使用,會傷害到荷蘭國鐵的利潤。尤其是荷蘭國鐵是政府為單一股東,傷害荷蘭國鐵利潤,也就是最後傷害納稅人的稅金。

這點或許可能成立。然而,荷蘭國鐵的發言人在同一篇報導中也表示:如果計畫執行不如他們預期,他們會修改計畫。而所謂"不如他們預期",也就是在離峰時刻造成擁擠的狀態。

大家記得一開始提到的狀況嗎?離峰時刻,火車不管怎麼樣都要開動,成本是固定的;而多一人搭乘,就是多一個收益。除非造成額外的營運成本,否則荷蘭國鐵要蒙受損失是困難的。


那麼,到底整體"不道德"在哪?而要求團票負責人需要無償,或者是犧牲自己享受的部分折扣優惠的時間,來幫大家籌組社團,這樣就"道德"嗎?歡迎大家提供不一樣的看法。

市場可能創造的商業機會:中介者
最後,"道德"的標準,可能會扼殺可能創造的商業機會。

在網路開展之初,就曾有人提過:貿易商,中介者可能會被取代。畢竟,網路提供了一個方便快速的管道:生產者與消費者可以直接聯繫,不再需要透過中介者。

然而,網路發展到現在,我們可以發現,中介者的角色依然存在。資訊的豐富,同樣帶來篩選的需求。而篩選的需求隨著資訊充斥,劣質產品與優質產品競爭的成本的降低(如:更容易模擬,更難辨別),變得更加重要。

不過,中介者也不是這麼容易。如果是一般的中介人,如同上面描述的團票負責人,能夠賺取的,恐怕也只是一般,比最低薪資好不到那兒的報酬。中介者也需要提升自己的能力,來賺取超額利潤。

那,根據團票計畫架設網站的學生Alex Bondor,是不是可能成為一個更好的中介商?

歐洲的鐵路票價一向昂貴,如果這位學生能從荷蘭國鐵的特價計畫做為基礎,進而串聯荷,比,德三國鐵路的比價,透過他的透明平台,大家能夠更省時,更方便的機制,來進行這幾國之間的搭乘鐵路的運作。


可能的商業機會在哪呢?創業者Alex Bondor賺取超額利潤,荷蘭國鐵,甚至德,比國鐵都能夠在離峰時段賺取更好的報償,消費者更方便的取得更便宜的適切車票。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三贏的局面。可惜的是:目前我們不確定這樣的計畫是否有機會實踐了。不過,我們知道,一項票價優惠計畫在社會中,可以用經濟學的角度這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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