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從一篇霸凌受害者,他(們)家庭的反應寫起。
這是兩則棒球界的新聞。紅襪隊前名投手Curt Schilling在他的部落格撰寫關於網路霸凌的問題,描述他保護女兒的過程。另外一則是一位少棒女投手,如何面對突然爆紅的過程。國內專門cover運動的媒體運動視界,有很棒的中文報導。
先從Schilling的故事看起。
運動視界(Mar. 16, 2015)
離我女兒遠一點,Curt Schilling的網路戰爭
Curt Schilling部落格 "38 pitches"上的原文 (Mar. 1, 2015)
The World we live it.... man has it changed. Addendum!
個人,行為,網路:
在整篇文章開始前,我先引述一些數字。雖然報導裡面的統計有點舊(2004/2010),反映了一些網路霸凌議題的狀況。
報導來源:運動視界,"離我女兒遠一點,Curt Schilling的網路戰爭" 2015/Mar/16 |
文章中的Sameer Hinduja博士,在他2010年的論文"霸凌,網路霸凌與自殺" (連結為文章摘要,全文發表在Archive of Suicide Research, 14, 206-212,2010),用抽樣的方式,挖掘一些美國學校中(10-16歲),霸凌與網路霸凌的狀況。
最常見的霸凌形式是:
"發表某些關於其他人的論述,然後讓其他人嘲笑(受害對象)"
最常出現令人受害(victimization)的來源是:
"從認識的人那兒收到一封令人感到沮喪的郵件"
他同時也比較了幾個面向:如果每個人都有點潛在的自殺傾向,做這些行為的人/受害者,與自殺之間的關係是甚麼?
1. 傳統霸凌:
加害者:自殺行為的機率,比起不當加害者的人,高出2.1倍
受害者:自殺行為機率,比未曾受害人,增加1.7倍
2. 網路霸凌:加害者:自殺行為的機率,比起不當加害者的人,高出1.5倍
受害者:自殺行為的機率,比未曾受害者,高出1.9倍。
大家發現一些蹊蹺了嗎?
如果我們認為,從事自殺行為是一件心理上不平衡而產生的"後果",那麼,上面的統計結果,我們發現:霸凌的加害者跟被害者,都被增加了這項心理障礙。
甚至,加害者的問題比受害者更嚴重(更高的自殺乘數)。甚至我們可以說:他們在霸凌行為開始前就有出現了一些徵狀,只是把自己的問題轉移到受害者身上。
那麼,網路霸凌又如何呢?
加害者的自殺機率乘數反而下降了,而網路霸凌受害者的自殺機率乘數更加上升。
問題出在哪裡?
行為改變?經濟學人眼中的行為:
撰寫暢銷全世界經濟學原理的哈佛教授Gregory Mankiw曾經把經濟學的主要概念,簡化成十個原則。這十項原則大概可分為三個不同的類別。這篇文章要談的,是第一個跟第二個類別。
1. 人如何做出決定?
a. 人面臨取捨(Trade-off)
b. 某件事的成本?你願意犧牲多少去得到它c. 理性的人用邊際效果在考慮執行
2. 人如何與其他人互動
a. 人對誘因有所回應為什麼我會在這裡特別提出這幾點來?首先,霸凌這件事情是人類的行為,我一直認經濟上的行為,跟一般的行為沒有甚麼太大的差別,有類比的可能。此外,網路改變了很多事情,在言論市場上也一樣。最重要的特色:網路降低了成本,以及人類的誘因機制。
回到霸凌:如何用上面的原則來看這件事?
1. 人從事一件行為前,面臨取捨:
要做出霸凌的行為 v.s. 不要做出霸凌的行為。在這件事情上,霸凌一定有所快感,這是"好處"。而取捨的點?在於成本。
2. 做出這件事情的成本:霸凌者願意犧牲甚麼?
要得到霸凌的快感,行為者要付出甚麼樣的代價?比如:同儕之間名聲,被老師處罰等等。
3. 用邊際來考慮執行與否:
而為什麼霸凌者會去做霸凌這件事?
首先,他們面對取捨:霸凌人很爽,感覺自己有高過他人的能力,這樣的"快感"可能高過成本。再來,他們面對的成本雖然不低:被處罰,被另外一群人報復,被剝奪一些生活上的權利。但更進一步以"邊際"來說,事情可就不一樣了:他們或許本來就是在課堂上不被重視的學生(比如在台灣學業成績不好的孩子),他們已經被討厭,被忽視,那麼再多被討厭一點?who cares?
從第三點來看,真實世界中的霸凌者,比起從不做霸凌行為的人,有更高的自殺可能,一點都不意外。
那麼,網路改變了甚麼?
首先,網路改變了成本結構:降低加害者的成本。執行網路霸凌者因為不容易被找到,甚至不是受害者身邊的人,他可以認為他不用為行為付出代價。同時,它維持了加害者想要享受的好處,甚至還更容易得到更多的好處:一個轉推,一個讚,簡單幾個字的附和。
這創造出了一個有利於霸凌加害者的誘因機制:得到好處,不會受到懲罰,why not?
那麼,Curt Schilling改變了甚麼?他要扭轉這個誘因結構。
就像他在標題說的:"The world we live in....man has it changed"。沒錯,人發明了網路,改變了我們所生活的世界,那麼,網路使用人的行為,就可以再被人改變。"匿名"並不是無懈可擊的:每個人上網都會留下一些電子足跡。他用自己的方式,找出這些人,要他們出來真實世界"付出代價"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像Curt Schilling這樣的老爸。但這樣的思考模式是個開始。
如果順著上面的思考模式來說,那麼我們可以做出幾件事。每個人多付出一點點的成本,去增加潛在霸凌加害者的成本。改變了這樣的誘因機制,在他們做出這樣的動作之前就止住這件事情。同時,也給予他們正面的誘因:如果在一個言論市場,正面的言論受到鼓勵,負面的言論受到忽視,那麼整個社會就會往比較正面,有意義的言論前進。
被成為霸凌標的,能做些甚麼?
文首我說有兩則故事,這是另外一則。一位一夕成名的女孩
運動視界(Apr. 27, 2015) 面對網路霸凌,Mo'ne Davis選擇原諒與寬恕
上了運動週刊,年紀輕輕,又是個黑人女孩。怎麼看都在社會是個傳奇故事。然而,突然爆紅,成為霸凌施加者的顯著標的。她的面對方式?直接忽視霸凌者的企圖。
霸凌者想要得到甚麼?看到自己目標受挫的之後的災難。如果你對他的言詞無動於衷,他採取這樣的行為並不會得到任何好處。換句話說,停止他們得到"利益",他們想想一點都不有趣,然後退卻。
當然,上面說的"成本低"的網路特色在這個狀態還是成立的。因此就算是他們得不到他們的利益,他們興起霸凌,對他們來說並沒有太大的難處。成本很低,罵罵兩句好像宣洩到了也好,然後受傷害的是誰?自己就拍拍屁股走人。
這就是為什麼我個人認為Curt Schilling的做法,並且鼓勵社會要向惡劣行為人討取代價,是嚇阻霸凌現象最直接的方式。
台灣最近剛好也有一個例子。Lamigo的中繼投手陳禹勳今年的表現,從開季以來不若去年亮眼,得到一些球迷的批評。而有些批評,顯然已經過火了。
陳禹勳選擇的,是忽略不去直接回應,但同時也呼籲球迷社群中去反抗不適當的言論。他提到了他對於言論的接受以及界限,並且提到"劣幣驅逐良幣"的概念:如果你看到惡劣的言論,不去協助反抗,而選擇沉默或走開,那麼一個言論環境只會越來越惡劣。
這,是一種社會文化形塑的過程,也就是Curt Schilling說的:
"The world we live in....man has it changed"
"我們生活的世界,人讓它改變"最後,言論自由是無價的:
Curt Schilling後續又有一篇文章,我想他已經闡述得滿清楚的。我把他文章最末的結語段擷取下來,作為這篇文章的結尾。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完他最後全文的探討。
38 pitches (Mar. 3, 2015) 這是Twitter的錯嗎?
"We don’t need the FCC, it’s not Twitters, Facebook, Hulu, Youtube, Instagram, Vine or any other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 fault. Human beings are at fault and there is absolutely NO reason to not hold any and every one of them accountable."
"我們不需要FCC(美國聯邦通訊管理委員會),這不是Twitter,Facebook,Hulu,Youtube,Instagram,Vine或者是任何社交軟體服務商的錯。人類才是犯錯的,而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讓這些犯錯的人不為他們的行為負責。"
"You don’t need money, you don’t need celebrity to out these toolboxes. Just a desire to take a bully in front of the public. Nothing a phony tough guy is more scared of than being outed I bet. Let’s find out."
"你不需要有錢,你不需要有名氣才能拿出反擊的武器。(你只需要)有想要在公眾場合對抗霸凌的企圖。我賭,這些假好漢最怕被揪出來倒真實世界上,讓我們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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